(台学院发[2003]173号)
实验技术人员是高等学校教学、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我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加强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明确各类实验技术人员的职责,激励他们努力搞好本职工作,根据《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职务条例》(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职责。
一、实验室主任职责
1、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2、熟悉本学科的主要发展方向及有关的实验理论、实验技术,负责组织和领导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实验室建设及科学管理工作。
3、负责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4、组织实验教师和技术人员吸收科研和教学的新成果,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组织实验教师和技术人员努力提高实验技术,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以保证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实验任务。
6、组织实验室在保证完成教学或科研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7、组织落实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每学年组织人员对帐、物、卡进行一次核对,对仪器的使用和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结果报设备管理处。定期督促、检查实验室和仓库的安全和消防工作。
8、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做好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和考勤工作。
9、领导本室各类人员的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本室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10、负责编制仪器设备、器材、实验经费、低值易耗品的申请购置计划。
11、负责本室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工作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12、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
13、完成主管院长(系主任)及校主管部门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实验教师职责
1、 熟悉本学科实验理论和实验技术,对任教班级的实验教学质量负责。
2、负责制定实验方案、设计实验方法,编写实验大纲、实验讲义和指导书,开展实验课题研究,及时更新实验内容。
3、要认真备课,做好课堂指导,新参加工作的实验教师要进行多次的试教和试做。对于新开实验,要做好预备实验,认真检查药品是否有效,仪器是否完好,材料是否齐全,保证实验能顺利开出。
4、安排学生做好实验预习,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凡在课前不作预习或在实验时不认真操作者,教师有权停止该次实验操作。
5、实验课时要坚守岗位,科学地指导学生实验,认真讲解实验基本操作和仪器的操作规程。
6、认真检查和分析学生实验结果,指导和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实验报告并及时批阅。
7、要认真做好课堂考核并及时记录,根据考核内容综合评定学生成绩。
8、实验结束时,认真填写实验课记录。
9、教育学生节约水电、药品和其他低值易耗品,爱护公共财物,使学生勤俭节约的习惯,如实填写学生损坏物品赔偿单。
10、对学生加强易燃易爆物品、有毒品、腐蚀品的安全使用教育,注意实验室的水电安全等。
11、参加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功能开发和实验室仪器购置计划的制订等工作,参与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
12、完成主管院长(系主任)及校主管部门布置的其他任务。
三、实验室技术人员职责
1、遵守和贯彻学校制定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实验室主任分配的各项工作。
2、掌握本实验室的各项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熟练地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与操作规程,对部分仪器设备能进行故障诊断和维修。
3、根据实验室主任和实验课教师的要求,准备好仪器、材料和药品,保证实验的顺利开出,能编写部分实验教学指导书,完成实验任务。
4、参加实验技术研究与试验工作,完成较高水平的实验报告或论文。
5、做好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管理制度和贵重仪器的操作规程或操作步骤,并付诸实施。
6、保证实验室安全和环境保护,创造清洁、安全的工作环境,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使实验室工作顺利进行。
7、在实验过程中,督促学生遵守实验守则,协助实验教师完成实验课教学。
8、实验结束后,检查实验仪器是否完好,关闭实验室电源、水源和门窗,并填写实验记录。
9、对新到仪器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入库单,并做好设备流水帐和分类帐,填写好设备卡片。
10、保管好精密仪器的技术档案,包括设备出厂的技术资料(说明书、图纸等),检修及校验等记录资料。
11、负责仪器的保管与维护,对不同仪器要做好防潮、防尘、防光、防热、防腐蚀等工作。
12、对损坏的仪器应及时进行检修,保证实验的正常进行,确需运外地修理的应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报告。
13、每年要对仪器设备的帐、物、卡进行一次核对。
14、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熟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仓库保管员职责
1、对新购材料、玻璃仪器、化学试剂及其他低值易耗品,逐一对照物品和发票,核对无误后记入登记帐。
2、对已验收入库的仪器设备,建立财产登记帐,领用物品建立领用登记帐。
3、所有材料、化学试剂等仓库物品,应按品种、性质分类上架存放,做到存放整齐,领用方便。
4、对化学剧毒药品、易燃易爆药品,要严格执行《台州学院危险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5、保持化学试剂难购材料的正常库存量,若低于正常库存量时应及时采购,编制每学期的底值易耗品的采购计划明细表。
6、每学期结束时要填报低值易耗品的学期报表。
7、经批准出借的物品要负责催还,催还无效,应及时报实验室主任按有关规定处理。
8、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熟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