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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7日 16:20 浏览次数:

关于国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工作的

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做好2020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工作,切实提高我校的申报数量和质量,学校现开展预申报工作。此次预申报要求暂参考2019年五类一流课程申报文件精神最终申报2020相关文件为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要求

1.已获省级一流课程或今年被认定为省一流课程的可以申报国家级一流课程,校级一流课程作为省级一流课程拟申报对象。

2.社会实践课程、学校层面统筹培育的课程、高层次人才、教学名师等主持的课程申报不受校级认定限制。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本次仅限申报国家级,且需符合国家2020年规划。

4.校级防疫金课作为学校国省级一流课程重点培育对象,必须参加本次预申报,如建设成效不明显,将采取退出机制。

5.本次预申报名额不限。

二、国省申报参照文件

1.线上一流课程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2号),《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高课管函〔20195号);

2.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44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34号);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3号)。

三、推荐程序

1.各学院认真组织教师根据文件要求开展预申报。123日前将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稿一式一份。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择优遴选一批课程进行集中打磨。

3.待国省级一流课程申报正式文件下达后,学校将在初评基础上组织专家开展正式评审,推荐国省认定。

4.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课程申报工作联系人:翁凡亚,手机短号663736 ; 虚拟仿真申报工作联系人:张志力,手机短号652127

 

附件:五类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材料

 

教务处

2020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