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日期:2019-07-08

台州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第一条 凡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实验课前要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和有关参考资料,做好预习报告,并按照实验教师的要求做好实验前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条 实验开始前要认真听取实验教师的讲解,熟悉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实验过程中要爱护仪器设备和实验设施,不得擅自动用与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和实验器材。实验过程中若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老师处理。

第四条 实验过程要服从实验教师的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操作,细致观察,如实记录实验现象和所得数据。

第五条 实验结束后,按操作规程关闭仪器设备,并在仪器使用登记表上填写使用情况,将玻璃仪器洗涤干净,整理好实验台器材及药品,洗净水槽,关闭水电。经指导教师验收仪器设备和实验数据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第六条 遵守课堂纪律,不得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不得迟到、早退。保持安静的实验环境,维护实验室的清洁整齐,爱护公共财物,注意节约水电、药品、材料等。材料废屑、废纸、火柴梗、碎玻璃以及废液放入指定地点或废液缸内。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

第七条 实验结束后要独立完成实验报告,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报告要按时交指导教师批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