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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

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5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征兵工作时间安排,2018年征兵工作已经开始,现就做好我校征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征对象

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2018届毕业生)。

二、应征条件

1.身高:男性160cm,女性158cm

2.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不低于4.5。

4.年龄: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18至22周岁(1996.1.1-2000.12.31),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94.1.1出年)。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18至22周岁(1996.1.1-2000.12.31)。

三、优惠政策

1.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3.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4.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5.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6.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8.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9.临海市人民政府奖励给在台州学院非临海籍入伍大学生每人10000元。另外,义务兵服役期间,每年临海市政府给予相应的优待金(2017年标准为22544元)。退伍后,临海市政府发给退役金(2016年标准为24000元)。

10.在学校应征入伍的,直接由学校帮助办理学费代偿等各类相关手续;在所在地入伍的,还需学生本人或家长及时来校办理各手续。

四、报名时间

1.组织有意向入伍的学生在5月31日前登陆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下载《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注:应征地填写:临海市台州学院)。同时应征报名学生填写临海市应征青年病史调查表(附件1)和应征入伍申请书和承诺书(附件2、附件3),附件1本人签字,附近2、3均需家长及本人签字,上交到学院辅导员处。

2.各学院统一收集后,于5月31日下午下班前上交学生的报名相关材料及应征入伍报名汇总表(附件4)到校武装部,联系人:郑欢,电话:666433,51023。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学校统一要求,把2018年征兵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动员、鼓励学生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应征报名,确保2018年征兵工作顺利开展。

2.宣传动员。各二学院、相关部门要利用网络、橱窗、手机短信、QQ群、微信群等多种形式,把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义、优惠政策、时间安排等传达到每个有意愿参军入伍的大学生。为方便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办理学费补偿有关手续,鼓励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在校报名应征。

3.抓好落实。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清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进我校大学生征兵工作取得新成绩,再上新台阶。

台州学院人民武装部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