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班级: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引导作用,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动和谐校园建设,学校决定开展台州学院第七届“十佳道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台州学院第七届“十佳道德标兵”的评选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台州学院学生评优奖励条例》第四章“十佳道德标兵评选办法”(见《台州学院学生手册》2016年版第59页)执行,评选对象的突出表现以2016年为主,兼顾其他时间段表现。
二、评选程序和名额
1.学院将在广泛宣传、深入发掘的基础上,严格对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本学院的“十佳道德标兵”参评对象1-3人,参评对象需要填写《台州学院“十佳道德标兵”推荐表》和《台州学院第七届“十佳道德标兵”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2.学校组织评审团对参评对象进行公开评选,确定得分最高的前十位为“十佳道德标兵”。
三、评选要求
1.开展台州学院第七届“十佳道德标兵”的评选活动是学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班级务必高度重视。
2.参评对象的参评材料包括《台州学院“十佳道德标兵”推荐表》(一式两份)、2000字支撑材料(一式一份)《台州学院第七届“十佳道德标兵”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请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纸质稿和电子稿交到B2072学工办汤老师处。(电子邮箱806042088@qq.com,电话666059)
附件1:台州学院“十佳道德标兵” 推荐表.docx
附件2:台州学院第七届“十佳道德标兵”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xls
机械工程学院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