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申报“法治浙江建设” 社科规划专项课题的通知(浙社科联发〔2019〕2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选题
(一)法治浙江建设规划研究
研究内容: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法治中国决策部署,对标我省2035年全面建成包括法治浙江在内的“六个浙江”,在进行比较研究、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提出2019—2025年法治浙江建设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工作举措,为编制法治浙江规划提供理论支持。
成果要求:提出的总体思路积极务实可行,主要目标符合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两个高水平”建设要求,有关工作举措符合法治中国建设决策部署,全面、系统、可操作,具有地方创新特色和工作亮点。
完成时间:2019年7月底。
成果形式:提交研究报告及“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19-2025年)建议稿”。
(二)法治浙江建设指数研究
研究内容:1.研究梳理能客观、真实、全面反映法治浙江建设水平的指标,构建形成法治浙江指数的指标体系,并对2018年全省和11个市法治浙江建设指数进行评估;2.在全国省市区横向比较研究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到2025年法治浙江建设指标体系各类指标的目标值。
成果要求:形成客观科学的法治浙江建设指数体系,提出近五年预计达到的指数目标值,符合“跳一跳够得到”要求。
完成时间:2019年7月底。
成果形式:研究报告。
二、研究经费
每个研究选题原则上只确立一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每项10万元,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拨付。
三、课题等级
课题等级为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
四、项目评审
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和浙江省社科联将组织评审组,对申报的课题研究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入选课题。
五、我校申报流程
我校申报人员请认真填写《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申报表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于2019年4月16日前将纸质申报表一式11份、电子稿交科研处。
联系人:朱华杰,电话:669076,邮箱:76937175@qq.com。
附件:《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
科研处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