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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3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2号),要求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更新、完善在库专家信息、补充新增专家信息,为做好我校专家信息更新与报送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用途

专家库将主要用于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以及高等学校评估等工作。

二、报送内容

1.上报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是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及行业导师)。

2. 更新、完善在库专家信息。主要包括更新专家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学术信息并补充行政职务、党内职务、职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兼职情况等。

3.补充新增专家信息,并确保准确完善。

三、报送要求

1. 按照《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1)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2),填写《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于2023310日前交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 填写信息时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和式样,否则无法完成正常上报数据工作。本次专家信息用于全国研究生教育各类评估监测等评审工作,教育部学位中心将对专家进行身份验证后方能入库,信息不符或错误的专家将不能入库,专家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填报信息要确保真实有效。

3.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是开展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重要支撑,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并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专家信息填写工作。

联系人:李丹,电话:0576-88669680


附件:

  1.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

  2.专家库数据字典

  3.专家信息汇总表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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