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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制定2023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3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适应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进一步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开展2023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研讨,在分析现有培养方案所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制订2023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招生学院由负责研究生培养的院长任组长,全面组织协调制订工作。召开有关研讨会或培养方案专家论证会,形成会议纪要并备案。

二、制订依据

依据《台州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附件1)、《专业学位类别博士、硕士授予学位基本要求》(附件2)、工程硕士参考工程硕士教指委的培养方案指导意见(附件3)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附件4)进行制订。

三、制订原则

(一)培养目标要强调实践性和应用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

(二)教学内容和方法要多元化。教学内容要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注重培养研究生解决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三)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符合培养目标。课程名称要规范,可参考国内外大学同类专业的课程设置体系和课程名称,课程名称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课程设置要有系统性,理顺前后衔接关系。课程内容应具有先进性和前瞻性,教学内容能体现各学科领域的最新发展。鼓励跨学科跨专业开课,跨学科跨专业课程应在培养方案中列出。

四、具体要求

(一)研究生课程学习一般在第一学年内完成。

(二)培养方案目录须与招生目录保持一致。

(三)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一般不能随意变更,如有变动,需详尽说明理由,并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审批。

(四)课程学分及必修环节总学分根据国家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相关要求确定,16学时计1学分。

(五)论文写作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纳入研究生培养环节。

(六)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各专业学位点应成立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跨学院的授权专业学位点应成立联合工作小组,承担本学位点培养方案制订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3月10日前,各培养单位召开由各学位点负责人、指导教师、课程任课教师、研究生管理人员及校外专家(必须吸纳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参与)等参加的研讨会,广泛征求意见并讨论培养方案的具体内容。培养方案应严格按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格式模板编写(见附件5),其中课程代码按照《台州学院研究生课程代码编写规则》编制(见附件6)。

(二)3月17日前,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对培养方案进行讨论审议,通过后将文本电子稿、纸质文档送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审核。

(三)3月31日前,各培养单位将培养方案最终稿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经整理汇编后公布,并导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培养方案将于2023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四)未尽事宜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负责协调布置。


联系人:李丹,联系电话:88669860。


附件:

1.《台州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

2.《专业学位类别博士、硕士授予学位基本要求》

3.关于转发《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及说明的通知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

5.《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格式模板》

6.《台州学院研究生课程代码编写规则》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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